第2章

“不知道。但有一次我聽見了一句,她說‘我要舉報一下’。”


我心裡已經有數了。


 


“阿姨,我最后問您一個問題。”


 


“你問。”


 


“第一次舉報我噪音擾民,是她讓您反映的嗎?”


 


阿姨沉默了幾秒。


 


“是。”


 


“為什麼您要幫她?”


 


“她說……她說你每天半夜放音樂,吵得她睡不著。我想著她住在我這裡,應該不會騙我……”


 


我笑了一下。


 


“阿姨,

我十一點就睡了,從來不放音樂。”


 


阿姨的臉漲紅了。


 


“對不起……我不知道她是故意的……”


 


“沒關系。”我站起來,“謝謝您告訴我這些。”


 


“那你現在怎麼辦?”


 


我想了想。


 


“我要去找她談談。”


 


4.


 


林麗現在的住址,是阿姨告訴我的。


 


一個老小區,離公司不遠。


 


我沒有提前打電話,直接上門了。


 


敲門的時候,我深吸一口氣。


 


門開了。


 


開門的是一個三十五六歲的女人,

燙著大波浪,眼影很濃。


 


看到我的瞬間,她的表情變了。


 


“你是誰?”


 


“蘇薇。”我說,“王建國的同事。”


 


她的臉色一下子陰沉下來。


 


“你來幹嘛?”


 


“聊聊。”我直視她的眼睛,“關於那些舉報。”


 


她愣了一秒,然后冷笑了一聲。


 


“什麼舉報?聽不懂。”


 


“N待兒童,違規養狗,噪音擾民,違規出租。”我一個一個數出來,“都是你舉報的吧?”


 


“你有證據嗎?


 


“我有人證。你之前住在我樓上鄰居家裡,她親口告訴我的。”


 


林麗的臉色變了,但很快又恢復了。


 


“她說什麼不重要,舉報是匿名的,你查不到是我。”


 


“我會報警的。”


 


“報啊。”她撇撇嘴,“舉報不犯法,我舉報了又怎樣?萬一你真的有問題呢?”


 


我盯著她,一字一句地說:


 


“我沒有孩子。我沒有狗。我十一點就睡覺。我沒有轉租房子。你舉報的每一條,都是假的。”


 


“假的又怎樣?”她的聲音尖了起來,“我就是看你不順眼,

怎麼了?”


 


“為什麼看我不順眼?”


 


“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


 


她終於說出來了。


 


我冷冷地看著她。


 


“我沒有搶任何人的位置。我憑業績升職,你老公輸給我,是因為他自己不努力。”


 


“放屁!”她的臉漲紅了,“我老公在公司幹了八年,你才來兩年,憑什麼是你?肯定有問題!”


 


“有什麼問題?”


 


“你一個年輕女的,升得這麼快,誰知道你跟領導是什麼關系?”


 


我笑了。


 


“所以你舉報我N待兒童,

是因為你覺得我跟領導有關系?”


 


“我就是要惡心你!”她歇斯底裡地喊,“讓你知道得罪我是什麼下場!”


 


“我什麼時候得罪你了?”


 


“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就是得罪了我!”


 


我深吸一口氣。


 


“林麗,我再說一遍。升職是公司的決定,不是我的決定。你老公沒升上去,應該去找公司,而不是來騷擾我。”


 


“騷擾?”她冷笑,“舉報怎麼叫騷擾?我是在行使公民權利。”


 


“誣告陷害,懂嗎?”


 


“誣告?

”她撇撇嘴,“你被拘留了嗎?被開除了嗎?沒有吧?那就不算誣告。”


 


我愣了一下。


 


她繼續說:“我查過法律的,誣告陷害要造成嚴重后果才能追究。你現在好好的,能追究我什麼?”


 


我看著她得意的表情,忽然明白了。


 


她不是衝動。


 


她是蓄謀已久。


 


她知道舉報不犯法。


 


她知道沒有“嚴重后果”就沒辦法追究。


 


她就是在鑽這個空子。


 


“好。”我點點頭,“那我等著。”


 


“等什麼?”


 


“等你給我造成‘嚴重后果’。


 


我轉身就走。


 


身后傳來她的聲音:


 


“你等著,我還會繼續舉報你的!讓你知道搶我老公位置的下場!”


 


我沒回頭。


 


回到家,我坐在沙發上,把今天的對話回憶了一遍。


 


然后打開手機,看了一眼錄音。


 


全程錄好了。


 


我打開備忘錄,在《證據》文檔裡添加了新的一條:


 


“2024年3月15日,林麗親口承認舉報,錄音已保存。”


 


她說得對,沒有“嚴重后果”就沒辦法追究。


 


那我就等。


 


等她繼續作妖。


 


等“嚴重后果”發生。


 


然后,

一起清算。


 


5.


 


我沒等太久。


 


三天后,公司HR找我談話。


 


“蘇薇,有個事情……”小李的表情有點尷尬。


 


“什麼事?”


 


“有人舉報你……”


 


我心裡一沉。


 


“舉報我什麼?”


 


“舉報你……”他壓低聲音,“生活作風有問題。”


 


我愣住了。


 


“什麼意思?”


 


“舉報信說……你和公司的男領導有不正當關系,

升職是靠潛規則。”


 


我感覺血往頭上湧。


 


“誰舉報的?”


 


“匿名郵件,發到公司公開郵箱的。”


 


“郵件內容是什麼?”


 


小李把手機遞給我。


 


我看了一眼。


 


郵件裡寫得很詳細,說我經常和某位男領導單獨吃飯、加班,還說在公司停車場看到我們一起上車。


 


全是編的。


 


“蘇薇,我相信你。”小李說,“但這封郵件,好多人都看到了。老板的意思是……讓你寫個說明。”


 


“說明什麼?”


 


“證明這些不是真的。


 


我冷笑了一聲。


 


“怎麼證明?我怎麼證明我沒有和領導有關系?”


 


小李沉默了。


 


“這就是‘自證清白’的困境,對吧?”我說,“只要有人潑髒水,我就必須不停地解釋。解釋不清楚,就是默認了。”


 


“蘇薇,我只是傳達老板的意思……”


 


“我知道。”我站起來,“說明我會寫,但我也有話要說。”


 


“什麼話?”


 


“這封舉報信,是王建國的老婆發的。她之前舉報我N待兒童、違規養狗,

都是假的。這一次,還是假的。”


 


小李愣住了。


 


“你怎麼知道是她?”


 


“我有錄音。”


 


我把手機遞給他,播放了那天和林麗對話的錄音。


 


她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


 


“我就是看你不順眼,怎麼了?”


 


“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


 


“我還會繼續舉報你的!”


 


小李的臉色變了。


 


“這……”


 


“我希望公司能正式處理這件事。”我說,“如果公司不處理,

我會自己報警。”


 


小李想了想,點點頭。


 


“我去跟老板匯報。”


 


當天下午,公司召開了一個小型會議。


 


參加的有我、HR小李、我的直屬領導張總、還有王建國。


 


王建國一進門,臉色就不太好看。


 


張總開門見山:


 


“王建國,你老婆給公司發的那封郵件,你知道嗎?”


 


王建國愣了一下。


 


“什麼郵件?”


 


小李把郵件內容念了一遍。


 


王建國的臉色從紅變白。


 


“這……這我不知道……”


 


“你老婆還舉報蘇薇N待兒童,

你知道嗎?”


 


“不知道……”


 


“她還在蘇薇住的小區到處誣陷她,你知道嗎?”


 


“我……”


 


“我有錄音。”我打斷他,“你老婆親口說的,‘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我就是要整你’。”


 


王建國的臉色徹底白了。


 


“蘇薇,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她……”


 


“你不知道?”我盯著他,“她來公司鬧的時候,

你不知道?她搬到我樓上鄰居家住的時候,你不知道?”


 


他低下頭,不說話了。


 


張總嘆了口氣。


 


“王建國,這件事很嚴重。你老婆的行為已經涉嫌誣告陷害。”


 


“張總,我……我會回去說她的……”


 


“說她?”我冷笑,“說她有用嗎?她說了,舉報不犯法,沒有‘嚴重后果’就不能追究。她就是在鑽這個空子。”


 


王建國不說話了。


 


張總看著我。


 


“蘇薇,你打算怎麼辦?”


 


我想了想。


 


“我先不報警,

給他一個機會。”


 


“什麼機會?”


 


“讓他老婆來公司,當面道歉,承諾不再騷擾我。如果她做到了,這件事就算了。如果她做不到……”


 


我頓了頓。


 


“我會把所有證據交給警方。誣告陷害,損害名譽,全都告。”


 


王建國的臉色慘白。


 


“蘇薇,給我兩天時間……我一定把她帶來道歉……”


 


我沒說話。


 


張總拍板了。


 


“就這樣定了。王建國,兩天時間,你老婆如果不來道歉,公司也會追究。”


 


6.


 


兩天后,林麗沒有來道歉。


 


王建國來找我,一臉為難。


 


“蘇薇,她不肯來……”


 


“為什麼?”


 


“她說……”他咬了咬牙,“她說她沒做錯,為什麼要道歉。”


 


我笑了。


 


“好。”


 


“蘇薇,能不能再給我點時間……”


 


“不能。”我站起來,“兩天的機會我給過了。她不珍惜,那就按我說的辦。”


 


“蘇薇……”


 


我沒理他,

拿起手機,走出辦公室。


 


當天晚上,我去了派出所。


 


接待我的還是那個女民警。


 


“蘇小姐,又見面了。”


 


“是。”我把手機遞給她,“我要報案。誣告陷害。”


 


她打開錄音聽了一遍,眉頭皺了起來。


 


“這個林麗,她親口承認是她舉報的?”


 


“對。還說會繼續舉報我。”


 


“那她后來繼續舉報了嗎?”


 


“繼續了。舉報我生活作風有問題,郵件發到我們公司了。”


 


我把郵件截圖遞給她。


 


女民警看了一會兒,嘆了口氣。


 


“這個情況……確實可以立案了。”


 


“真的?”


 


“你之前被舉報多少次?”


 


“五次。”我數了數,“噪音、養狗、虐童、違規出租、生活作風。”


 


“全是假的?”


 


“全是假的。”


 


“你因為這些舉報,受到什麼損失了嗎?”


 


“被房東趕走過一次,被公司約談過,被鄰居孤立。”


 


“有證據嗎?”


 


“有。

房東的微信記錄,公司的談話記錄,我都保存了。”


 


女民警點點頭。


 


“好,我們會立案調查。”


 


我松了口氣。


 


“大概需要多久?”


 


“看情況,可能一兩周。”


 


“好,謝謝。”


 


我走出派出所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深吸一口氣,感覺肩上的石頭輕了一點。


 


但我知道,這還沒完。


 


林麗不是那種會輕易認輸的人。


 


她一定還會有動作。


 


果然。


 


第三天,小周給我發微信。


 


“姐,出事了。”


 


“怎麼了?”


 


“王建國老婆在公司群裡發消息了。”


 


“發什麼?”


 


“你自己看。”


 


我點開公司大群,往上翻了翻。


 


一條消息,配了三張圖。


 


消息內容是:


 


“公司某位靠潛規則上位的女同事,被警方調查了。具體是誰,大家心裡有數。”


 


配圖是三張截圖。


 


第一張是我去派出所的監控畫面——不知道她從哪弄到的。


 


第二張是我和張總單獨開會的照片——角度很刁鑽,看起來像是在密談。


 


第三張是我的朋友圈截圖——我之前發過一張在公司停車場的照片,她在旁邊P了一個男人的影子。


 


我的血一下子湧上頭。


 


這女人瘋了。


 


我立刻打電話給HR。


 


“小李,群裡那條消息你看到了嗎?”


 


“看到了,正在處理。”


 


“是林麗發的,她是怎麼進群的?”


 


“用了王建國的賬號,王建國的賬號被盜了……”


 


“扯淡,肯定是王建國給她的。”


 


小李沉默了。


 


“你能不能聯系管理員,把消息撤回?”


 


“已經有人截圖了……”


 


我深吸一口氣。


 


“好,我知道了。”


 


掛了電話,我坐在工位上,盯著屏幕發呆。


 


周圍的同事都在看我,有的同情,有的好奇,有的……


 


有的在竊竊私語。


 


“就是她吧?”


 


“聽說被警察調查了……”


 


“不會是真的吧?”


 


我站起來,拿起手機,走向會議室。


 


在群裡發了一條消息:


 


“那條消息是誣陷。我去派出所是報案,不是被調查。報案內容是:有人惡意誣陷我,已經立案。誣陷我的人,就是發那條消息的人。”


 


然后,我把錄音文件傳到了群裡。


 


林麗的聲音在辦公室回蕩:


 


“我就是看你不順眼,怎麼了?”


 


“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


 


“我還會繼續舉報你的!”


 


群裡安靜了幾秒。


 


然后,消息開始刷屏。


 


“臥槽……”


 


“原來是這樣。”


 


“這女的也太瘋了吧。”


 


“王建國呢?他老婆這樣搞,他知道嗎?”


 


我看著這些消息,嘴角微微勾了起來。


 


林麗,你想讓我社S。


 


現在,社S的是你。


 


7.


 


林麗發的那條消息被管理員刪了。


 


但截圖已經傳開了。


 


好在,我的錄音也傳開了。


 


現在公司裡所有人都知道,是王建國的老婆在惡意誣陷我。


 


王建國這兩天沒來上班,請了病假。


 


據說是“心理壓力太大”。


 


我不關心他。


 


我關心的是下一步該怎麼辦。


 


晚上,我約了一個律師朋友吃飯。


 


“蘇薇,你這個案子,其實挺有意思的。”律師朋友叫陳明,是我大學同學。


 


“有意思?”


 


“對。”他推了推眼鏡,“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捏造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她舉報我虐童,算不算意圖使我受刑事追究?”


 


“嚴格來說,算。N待兒童如果情節嚴重,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那她現在能被追究嗎?”


 


“可以,但……”他頓了頓,“誣告陷害罪的量刑比較輕,情節嚴重的也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她這種情況,可能只是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


 


“行政拘留?”


 


“對。因為她的誣告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你沒有被刑事拘留,沒有被開除。按照法律,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我苦笑了一下。


 


“所以她說得對,沒有‘嚴重后果’就追究不了?”


 


“也不能這麼說。”陳明想了想,“除了誣告陷害,她還涉嫌另一個罪名。”


 


“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怎麼說?”


 


“她能拿到你的住址、你去派出所的監控畫面、你的朋友圈內容……這些都涉及個人信息。如果她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取的,可以追究。”


 


我眼睛一亮。


 


“還有呢?”


 


“還有損害名譽權。”他說,“她在你們公司群裡發的那條消息,明顯是誹謗。你可以起訴她,要求賠償損失和消除影響。”


 


“能賠多少?”


 


“看情況,幾千到幾萬不等。”


 


我想了想。


 


“我不在乎賠多少錢。我想讓她知道,誣陷別人是有代價的。”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