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個民警,兩男一女,表情嚴肅。
“有人舉報你N待兒童。”
我愣了兩秒,把面膜撕下來。
“我沒有孩子。”
“我們需要檢查一下。”
他們在我四十平的單身公寓裡轉了一圈。客廳,臥室,衛生間,陽臺。
沒有孩子。沒有寵物。甚至沒有第二雙拖鞋。
女民警看著我:“你確定沒有小孩在這裡住過?”
“我確定。”我說,“我單身,獨居,連只貓都沒有。”
她皺了皺眉。
我忽然想起什麼,問:“這是第幾次了?
”
“什麼?”
“舉報我。”我說,“這個月,第幾次了?”
1.
女民警翻了翻手裡的記錄,抬頭看我。
“第三次。”
我笑了一下。
“上兩次是什麼?”
“噪音擾民,違規養狗。”
“我沒養狗。”
“我知道。”她合上本子,“上次來過,沒查到。”
旁邊的男民警插了一句:“那你知道是誰舉報的嗎?”
“不知道。
”我搖頭,“匿名的吧?”
“對,匿名。”
我請他們坐下,倒了三杯水。
“警官,我想問一下,這種惡意舉報,能查到是誰嗎?”
女民警猶豫了一下:“理論上可以,但……”
“但什麼?”
“但舉報是公民權利,如果沒有造成實際損害,一般不會追究。”
我點點頭,沒說話。
沒有造成實際損害。
那我被房東約談三次,被鄰居指指點點,被門衛當賊一樣盯著,算不算損害?
警察走的時候,門口站著幾個鄰居。
有人在竊竊私語。
“就是她?”
“聽說N待小孩……”
“看不出來啊,長得挺斯文的。”
“人不可貌相。”
我面無表情地關上門。
這個小區,我住了兩年。
從來沒和鄰居紅過臉。
但從上個月開始,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變了。
第一次被舉報是三周前。
物業打電話來,說有人投訴我噪音擾民,半夜兩點還在放音樂。
我說我十一點就睡了。
物業說,那可能是誤會,但還是注意一下。
我忍了。
第二次是兩周前。
有人舉報我違規養狗,說狗叫聲擾民,而且沒有辦證。
這次物業直接上門檢查。
他們在我家找了二十分鍾,連儲物櫃都打開了。
沒有狗。
連狗毛都沒有。
物業走的時候,沒道歉。
只說了一句:“可能是舉報人搞錯了。”
我說:“同一個舉報人?”
物業沒回答。
我開始留意了。
有人在針對我。
但我不知道是誰,不知道為什麼。
今天是第三次。
N待兒童。
比前兩次嚴重多了。
我坐在沙發上,盯著天花板發呆。
我今年三十一歲,單身,
獨居,在一家互聯網公司做產品經理。
工作忙,沒時間談戀愛。
朋友不多,周末基本宅在家。
我得罪過誰?
想不出來。
手機響了。
是房東。
“小蘇啊,今天警察是不是又去了?”
“是,又是誤會。”
“我知道是誤會。”房東的語氣有點為難,“但是……物業那邊跟我說了,你這個房子,舉報太多了,影響不好……”
我心裡一沉。
“李叔,我真的什麼都沒做。”
“我相信你。
”他嘆了口氣,“但你也理解,我這房子還要租給別人,老是有警察來,不太好……”
“您的意思是?”
“你看能不能……換個地方?”
我握著手機,沒說話。
“房租我退給你,押金也退,不讓你吃虧……”
“行。”我說,“我知道了。”
掛了電話,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我沒做錯任何事。
但我要被趕走了。
因為有人一直在舉報我。
而我甚至不知道那個人是誰。
第二天,我去物業查了一下舉報記錄。
物業說,舉報是匿名的,他們也不知道是誰。
但有一條信息引起了我的注意。
“舉報渠道是12345市民熱線。”
“每次都是同一個渠道?”
“對,每次都是。”
我回到家,打了12345。
客服很客氣,但很堅決。
“抱歉,舉報人信息是保密的,我們沒辦法提供。”
“但這是惡意舉報,同一個人舉報了我三次,每次都是假的。”
“我們理解您的困擾,但根據規定,舉報人信息不能公開。”
“那我應該怎麼辦?
”
“您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涉及誣告陷害,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處理。”
我掛了電話,想了想,又打給了那個女民警。
“蘇小姐,您好。”
“警官,我想報案。”
“報什麼案?”
“有人惡意舉報我,已經三次了,我想查清楚是誰。”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蘇小姐,我理解您的心情,但是……舉報本身不構成違法。”
“但她舉報的內容全是假的。”
“我知道。
但從法律上講,除非她的舉報對您造成了嚴重后果,比如您因此被拘留、被解僱,否則很難認定為誣告陷害。”
“我要被房東趕走了。”
“這個……我建議您和房東協商。”
“那如果她繼續舉報呢?”
“如果繼續舉報,您可以保留證據,以后可能會用到。”
我深吸一口氣。
“好,我知道了。謝謝。”
掛了電話,我坐在床邊,突然有點想笑。
舉報不犯法。
誣告要造成“嚴重后果”才能追究。
那在造成“嚴重后果”之前,
我就只能這樣被騷擾?
我打開手機備忘錄,新建了一個文檔。
標題:《證據》
我要把每一次舉報、每一次騷擾都記下來。
總有一天,我會找到那個人。
2.
搬家是三天后。
新房子離公司遠了一點,但便宜,而且房東是個老太太,人很好,不問東問西。
我以為換了地方,能清靜一段時間。
結果搬進去第三天,物業就來敲門了。
“有人舉報您違規出租。”
我差點沒站穩。
“什麼?”
“有人舉報說您把房子轉租出去了,涉嫌違規。”
“我是租客,不是房東,
我怎麼轉租?”
“我們也覺得奇怪,所以來核實一下。”
物業查看了我的租房合同,確認了我是正常租戶。
走的時候,他們說:“可能是搞錯了。”
我沒說話。
搞錯了。
三次了,每次都是“搞錯了”。
一個“搞錯”還能是巧合,三次“搞錯”,是巧合嗎?
而且,我剛搬來三天。
這個地址,除了房東、中介、物業,沒人知道。
我把新地址告訴過誰?
只有公司HR——換地址要更新個稅信息。
我愣了一下。
公司?
會不會是公司的人?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我在公司幹了兩年,一直兢兢業業,沒和誰紅過臉。
但三個月前,發生了一件事。
公司架構調整,我們部門要提拔一個高級產品經理。
候選人有兩個。
一個是我。
一個是王建國。
王建國是老員工,在公司幹了八年。
我來了兩年。
但過去半年,我負責的項目數據很好,DAU漲了40%。
王建國負責的項目,數據一般。
最后,領導提拔了我。
王建國當時的臉色很難看。
但他沒說什麼,只是私下和同事抱怨過幾句。
“才來兩年就升了,
肯定有關系。”
“一個小姑娘,憑什麼?”
這些話,是同事小周偷偷告訴我的。
我當時沒在意。
升職這種事,有人不服氣很正常。
但現在想想……
會不會是王建國?
不對。
王建國再不爽,也不至於用這種手段。
他一個大男人,偷偷舉報我虐童?太扯了。
而且,他怎麼知道我的地址?
我把這個想法壓了下去。
但第二天,公司發生了一件事,讓我又想起了王建國。
中午吃飯的時候,小周突然湊過來。
“姐,你知道嗎,王建國老婆來公司了。”
“啊?
來幹嘛?”
“來鬧的。”小周壓低聲音,“說公司不公平,她老公幹了八年沒升職,你來兩年就升了。”
我愣了一下。
“她來鬧這個?”
“對,在HR辦公室吵了半個小時,最后被保安請走了。”
“然后呢?”
“然后就走了唄。”小周搖搖頭,“這女的有點毛病,升職是公司的決定,跟你有什麼關系?”
我沒說話。
心裡突然有點不安。
下午,我找到HR的小李。
“李哥,聽說王建國老婆來鬧過?
”
小李嘆了口氣。
“別提了,那女的太難纏了。”
“她說了什麼?”
“說你肯定走了后門,說她老公勤勤懇懇八年,被你一個小丫頭擠掉了。”
“然后呢?”
“我跟她解釋了,升職是根據業績,不是根據工齡。她不聽,非說公司偏心。”
“她最后說什麼了?”
小李想了想。
“她說……”
“說什麼?”
“她說,‘別讓我知道你們誰在背后搞鬼,
否則我讓她好看’。”
我心裡咯噔一下。
“她知道我名字嗎?”
“應該知道吧,升職公示上有。”
“那她知道我住哪嗎?”
小李愣了一下。
“這個……我不知道。”
我點點頭,沒再問了。
晚上回到家,我坐在沙發上,把事情串了一遍。
三個月前,我升職,王建國沒升。
王建國老婆來公司鬧過,說要“讓我好看”。
一個月后,我開始被匿名舉報。
噪音擾民。違規養狗。N待兒童。違規出租。
每一次都是假的。
每一次都精準地找到我的地址。
巧合?
我不信。
但我沒有證據。
我打開電腦,搜索了一下“王建國 老婆”。
沒有任何信息。
我想了想,打開了微信。
找到小周。
“周周,你知道王建國老婆叫什麼嗎?”
“知道啊,好像叫林什麼……林麗?林莉?”
“你有她照片嗎?”
“沒有,怎麼了姐?”
“沒什麼,就是好奇。”
我放下手機,
想了想,決定做一件事。
我要找到這個林麗,確認是不是她。
3.
接下來幾天,我開始暗中調查。
先從公司入手。
我以“要給王建國發個快遞”為借口,找HR要了他的家庭地址。
然后,我查了一下那個小區的物業電話。
“您好,請問你們小區有一位林麗女士嗎?”
“你是哪位?”
“我是她朋友,有點急事找她,但手機打不通。”
“林麗……是8棟的那個嗎?”
“對對對。”
“她好像不住這邊了,
前段時間搬走了。”
“搬到哪了?”
“這個我們不清楚。”
我掛了電話,皺了皺眉。
搬走了?
那她現在住哪?
突然,我想起一個人。
樓上的鄰居。
我第一次被舉報噪音的時候,物業說是“樓上住戶反映的”。
我當時以為是巧合,沒在意。
但如果……
我上樓,敲了敲樓上的門。
開門的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眼神有點警惕。
“你找誰?”
“阿姨您好,我是樓下的住戶。”
“哦,是你啊。”她的表情有點微妙,“有什麼事?”
“我想問一下,之前舉報我噪音擾民,是您反映的嗎?”
她愣了一下,臉色變了。
“不是我。”
“那是誰?”
“我不知道。”
她的眼神在躲閃。
我盯著她看了幾秒。
“阿姨,我知道您可能有顧慮。但我想告訴您,我真的沒有做過那些事。有人在惡意舉報我,我已經被舉報四次了,全是假的。”
她的表情松動了一點。
“我……”
“您認識一個叫林麗的人嗎?”
她臉色一變。
我知道我賭對了。
“您認識她?”
她沉默了幾秒,嘆了口氣。
“進來說吧。”
我跟她進了門。
她給我倒了杯水,坐在沙發上。
“林麗是我表妹的朋友,前段時間借住在我這裡。”
“借住?住了多久?”
“一個多月。”
我心裡一緊。
一個多月——正好是我開始被舉報的時間。
“她什麼時候搬走的?”
“上周。”
“為什麼搬走?”
“我讓她走的。”阿姨嘆了口氣,“她這個人……怎麼說呢,心眼太多,整天在我面前說別人壞話,我聽著煩。”
“她說過我嗎?”
阿姨猶豫了一下,點點頭。
“說過。”
“說什麼?”
“她說……她說你是個狐狸精,搶了她老公的工作。”
我深吸一口氣。
果然。
“她還說什麼?”
“她說要整治你,讓你知道厲害。”
“怎麼整治?”
阿姨搖搖頭。
“她沒細說,但我看她天天拿著手機在那打電話,神神秘秘的。”
“打給誰?”